因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套需要,我所拟采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(含安装)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
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。
二、采购单位名称:
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。
三、采购方式:
单位公开采购。
四、最高限价:
人民币9.9万元。
五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资格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六、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:
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0日到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获取。
七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:
2021年5月11日8:30——11:30。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,应当拒收。
八、投标文件递交地址:
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东二路5号。
九、开标时间:
2021年5月11日14:00——16:00。
十、开标地址:
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东二路5号三楼会议室。
十一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联系人:袁磊027-68853769 15607150191
十二、投标人如认为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有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可向我所纪检部门(电话:027-68853619)反映、投诉。
欢迎广大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。
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
2021年5月8日